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等相关事项进行 认真了核查,现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申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提供的拟聘任总经理人选的基本情况的 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并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 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申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提供的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并就有关问题询问了公司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 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霍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金永利、钟田丽、赵希男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