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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9-04-17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19-01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39,371,5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8%;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76 号)核准,本钢板
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钢板材”或“公司”)向 4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共计 739,371,532 股,具体发行情况详
见下表:
序                                                                      限 售 期
                            获配对象                   获配股数(股)
号                                                                      (月)
1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4,842,883          12
 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4,842,883          12
 3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4,842,883         12
 4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4,842,883         12
     合计                                              739,371,532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739,371,532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136,000,000 股增加至 3,875,371,532 股。有关情况详见 2018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39,371,53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08%;

                                         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 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情况详见下表:
                                  发行证券上市日持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序
              股东名称            有的有限售条件流     股 份 总 数 占总股本
  号
                                  通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          比例
        辽宁交通投资有限
  1                                            4.77% 184,842,883          4.77%
        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工商银
        行-华润深国投-
  2                                            4.77% 184,842,883          4.77%
        华润信托兴晟5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招
        商银行-北信瑞丰
  3                                            4.77% 184,842,883          4.77%
        基金丰庆 229 号资产
        管理计划
        国寿安保基金-工
        商银行-国寿安保
  4                                            4.77% 184,842,883          4.77%
        - 华 鑫 信 托 定 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9.08% 739,371,532         19.08%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39,371,532        19.08           0             0
      高管锁定股                 0               0             0             0
    首发后限售股            739,371,532        19.08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36,000,000       80.92     3,875,371,532    100.00
  三、总股本               3,875,371,532      100.00     3,875,371,532    100.00
    四、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4 名特定对象均承诺:通过公司非公开
发行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
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也不上市交易
或转让;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
退出合伙。
    2、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2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法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钢板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持有人严格遵守了限售期间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钢板材关于本次
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
同意本钢板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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