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19-02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
开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
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 款 ”, 本 期 金 额 4,219,628,324.83 元 , 上 期 金 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4,575,031,627.26 元;
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账 款 ”, 本 期 金 额 15,535,234,825.67 元 , 上 期 金 额
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
15,392,258,341.04 元;
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11,608,705.43 元,上期金额
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
18,448,520.50 元;
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9,658,681.99 元,上期金额
“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
84,139,288.02 元;
数据相应调整。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 4,900,986.11 元,上期金额
4,558,919.60 元;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6,399,884.30 元,上期金额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
8,208,922.25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
增加列示“利息费用”本期金额 1,278,508,985.59 元,上期
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
金额 1,023,936,982.91 元。
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
增加列示“利息收入”本期金额 200,356,927.95 元,上期金
调整。
额 142,752,764.37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
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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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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