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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19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609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609 号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
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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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桂英



     中国上海                       二 〇 一 九 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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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76
        号》文核准,同意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39,371,534 股新股。截止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 通 股 股 票 739,371,532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5.41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999,999,988.12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34,199,999.93 元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将款项人民币 3,965,799,988.19 元划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入账日期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
                             0706000429221039019                20180208                 2,265,799,988.19
   分行本钢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1050165410300000104               20180208                 1,000,000,000.00
   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
                             800201215000204                    20180208                  700,000,000.00
   营业部

             合计                                                                        3,965,799,988.19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8]第 ZB10054 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4,199,999.93
        元后,剩余募集资金 3,965,799,988.19 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承销保荐费用进项税
        1,935,849.05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967,735,837.24 元 , 其 中 人 民 币
        739,371,532.00 元记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 3,228,364,305.24 元记入资
        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170,677,243.4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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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2018 年度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30,000,000.00 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400,258.88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67,523,003.62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
       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         活期专户    0706000429221039019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
                                        活期专户    21050165410300000104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行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营业部             活期专户    800201215000204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上述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账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             活期专户   0706000429221039019        249,422,708.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活期专户   21050165410300000104           337,017.63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营业部                 活期专户   800201215000204             17,763,277.43

                    合   计                                                       267,523,003.6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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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1,822,749,211.07
       元,其中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1,484,133,089.39 元、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338,616,121.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置换金额为
       人民币 1,484,133,089.39 元,主要为设备购建等。
              2、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置换
       金额为人民币 338,616,121.68 元,主要为设备购建等。
              公司本次将上述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101 号《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
       所募集资金一部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
       一步降低公 司的财务成 本,减少财 务支出,保 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 公司 用
       530,000,000.00 元(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250,000,000.00 元, 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
       线工程 28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
       批准之日(2018 年 3 月 1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2018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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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承诺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因此,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除按照董事会决议用 53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
       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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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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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65,799,988.1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70,677,243.4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70,677,243.4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现的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额(2)              (%)(3)=(2)/(1)         状态日期               效益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否       2,265,799,988.19      2,265,799,988.19     1,767,751,121.77       1,767,751,121.77             78.0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91,742,364.48       91,742,364.48      否            否

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否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402,926,121.68         402,926,121.68              57.5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65,799,988.19      3,965,799,988.19     3,170,677,243.45       3,170,677,243.45                                         --     91,742,364.48       91,742,364.48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3,965,799,988.19      3,965,799,988.19     3,170,677,243.45       3,170,677,243.4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未达到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毕,已经投入使用的部分在运行初期尚未达到设计产量。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适用

换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四)所述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适用

金情况                           详见专项报告三、(五)所述内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本年度中未发生项目实施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专项报告三、(八)所述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