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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2019-11-13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9-075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钢公司”)计划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许可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不设
价格区间。
    2、截止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本钢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本钢
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695,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增
持总金额 1.128 亿元,增持均价为 4.39 元/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钢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前,本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55,409,26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0.78%。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本钢公司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695,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增持总
金额 1.128 亿元,增持均价为 4.39 元/股,增持后本钢公司持有公司
股票 2,381,105,0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4%。
    3、截至本公告日,本钢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股份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3、本次拟增持股份实施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
    5、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本钢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本钢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5,695,83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6%,增持总金额 1.128 亿元,增持均价为 4.39 元/股,
增持后本钢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2,381,105,0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44%。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本钢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 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
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溪钢铁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
合《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增持计划的内容,
合法合规;本次增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溪钢铁集团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本钢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说明函;
    2、《北京德恒关于本钢板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