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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0-07-29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0-05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十四次
会议、八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84,6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6,600 万元,公开
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418,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9,371,53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5.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88.12 元,扣除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34,199,999.93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3,965,799,988.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划入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0054 号
《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610,000.00           230,000.00
  2    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86,918.00            7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796,918.00           400,000.00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 号)核准,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8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8 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
及其他费用共计 41,084,701.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758,915,298.82 元。以上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划入公司
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94 号《验资
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         114,500.00       105,700.00
 2      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项目                 39,500.00        33,500.00
 3      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        150,000.00        96,000.00
 4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60,000.00       141,600.00
 5      CCPP 发电工程项目                       98,826.80        83,300.00
 6      炼钢厂 4 号-6 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27,000.00        19,900.00
 7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789,826.80       68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 1,822,749,211.07 元,其中冷轧高
强钢改造工程 1,484,133,089.39 元、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338,616,121.68 元。除上述置换外,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根据
募 集 资 金投 资项目 和 使 用规 划,公 司 由 募集 资金专 户 直 接支 出
1,454,794,931.38 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金额为 365,630,860.1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扣发行费用后拟投 已累计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
                           105,700.00       101,591.53           -
项目
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项目        33,500.00    33,500.00        7,627.89
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
                            96,000.00       96,000.00        11,904.33
项目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41,600.00   141,600.00       5,994.88

CCPP 发电工程项目              83,300.00    83,300.00        9,509.81
炼钢厂 4 号-6 号转炉环保改造
                             19,900.00      19,900.00        1,526.17
工程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   200,000.00           -

           小计              680,000.00     675,891.53       36,563.08
    募集资金到帐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资金进行了
置换,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三、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
项,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募集资金工程项目进展延后;另外目前支
付的投资款项以票据支付为主,而且票据期限基本都在 6-12 月之间,
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4,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详情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来源                     补流金额(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6,600

其中:1、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37,000

      2、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29,600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418,000

其中:1、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                          101,000

      2、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                                  22,000

      3、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                          80,000
     4、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                       130,000

     5、CCPP 发电工程项目                          70,000

     6、炼钢厂 4 号-6 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15,000

                       合计                        484,600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钢铁企业,产销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
大,且公司每年在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环保等各方面投入资金较多,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减少财务支出。经测算,按一年期
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本次使用 484,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利息约 21,080.1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涉及变相改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
专户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分别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各自募集资金专
户中;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留出富余资金使用额
度;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
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符合相关
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