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省工程咨询集团”)、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省城乡建设集团”)、辽宁容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容 大”)将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至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钢集团”),导致本钢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溪钢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钢铁”)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增加 14.28%。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 关规定,受让方本钢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通知,为支持鞍钢集团有 限公司重组本钢集团工作,提高本钢集团对本钢板材的控制力,辽宁 省政府积极推动省内国有企业资产优化调整,本钢集团分别与省工程 咨询集团、省城乡建设集团、辽宁容大签署《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协 议》,分别约定省工程咨询集团将其持有的“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14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慧智 114 号”)项下全部 981,654,398.14 份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给本钢集团;省城乡建设集团将其持有的“华 鑫信托慧智投资 112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慧智 112 号”) 项下全部 982,862,639.43 份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给本钢集团;辽宁 容大将其持有的“华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兴 晟 5 号”)项下全部 1,010,110,000.00 份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给本钢 集团。其中,慧智 114 号通过公司股东“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 1 国 寿 安 保 - 华 鑫 信 托 定 增 10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184,842,883 股股份,慧智 112 号通过公司股东“北信瑞丰基金-招 商银行-北信瑞丰基金丰庆 229 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84,842,883 股股份,兴晟 5 号通过公司股东“建信基金-工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184,842,883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均为 4.76%。 上述无偿划转已取得本溪市人民政府、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划转前 划转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例 例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9,628,094 62.02% 2,409,628,094 62.02%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华 184,842,883 4.76% 184,842,883 4.76% 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国寿安保- 184,842,883 4.76% 184,842,883 4.76% 华鑫信托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北信瑞丰 184,842,883 4.76% 184,842,883 4.76% 基金丰庆 2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股东 920,907,630 23.70% 920,907,630 23.70% 合计 3,885,064,373 100% 3,885,064,373 100% 本次无偿划转前,本钢集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钢集团控股 子公司本溪钢铁持有公司 2,409,628,0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2%,本溪钢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辽宁省国资 委。 本次无偿划转后,本钢集团通过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 -华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 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 行 - 北 信 瑞 丰 基 金 丰 庆 229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554,528,6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8%。本钢集团控股子公司 本溪钢铁直接持有公司 2,409,628,0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2%。本钢集团及本溪钢铁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比例增加 14.28%,合计为 76.30%。本溪钢铁仍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辽宁省国资委。 2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zse.cn)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