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 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将通过资产 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本钢板材股份转为直接持有,此次转让为同一控 制下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 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 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 登记手续。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钢集团”)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积极推动省内国有企业资产优化调 整,本钢集团分别与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 工程咨询集团”)、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 城乡建设集团”)、辽宁容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容大”) 签署《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协议》,省工程咨询集团、省城乡建设集 团、辽宁容大将其所持相关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至本钢集团。本次转 让后本钢集团通过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兴 晟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北信瑞丰基金 丰庆229号资产管理计划、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国寿安保-华 鑫信托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本钢板材股份554,528,649 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本 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之法律意见书》。上述信托 受益权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 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国有股权无 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通知,本钢集团于2022年3 月7日与上述三家资产管理计划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 转让方式将上述三个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本钢板材股份合计 554,528,649股转让至本钢集团,本钢集团由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 二、协议转让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转让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9,628,094 58.65%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华润深国投- 2 184,842,883 4.50% 华润信托兴晟 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北信瑞丰 3 184,842,883 4.50% 基金丰庆 2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行-国寿安保 4 184,842,883 4.50% -华鑫信托定增 10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182,842,883 4.45%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5,993,985 0.88% 7 张文友 19,149,967 0.47% 8 吕锐军 17,823,400 0.43%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9 10,855,819 0.26% PLC 10 周伟 8,245,031 0.20% 协议转让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9,628,094 58.65% 2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737,371,532 17.95%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5,993,985 0.88% 4 张文友 19,149,967 0.47% 5 吕锐军 17,823,400 0.43%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6 10,855,819 0.26% PLC 7 周伟 8,245,031 0.20%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 0.18%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9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6,999,972 0.17% LTD 10 许丽玉 4,741,952 0.12% 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者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将通过资产管 理计划间接持有的本钢板材股份转为直接持有,为同一控制下的股份 转让。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维 住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栋一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564625575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 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供 应链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钢集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2,842,883股,通过 上 述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54,528,649 股 , 合 计 持 有 737,371,5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95%。 四、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建信基金-工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华润信托兴晟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本钢集团签署 的《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本钢 板材184,842,883股无限售流通股。 2、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84,842,883股,转让价格按照协 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3、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涉及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 资金账户为建信华润信托兴晟5号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托管账户。 户名: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托管专户 账号:3602008129200805251 开户行:工行广州高新支行 跨行行号:102581000216 本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额转让 价款。 4、股份过户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84,842,883股,自本 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 行-北信瑞丰基金丰庆229号资产管理计划)与本钢集团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 1、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本钢 板材184,842,883股无限售流通股。 2、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84,842,883股,转让价格按照协 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3、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涉及转让价款分期支付 。 本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首期转让 价款(总转让价价款的30%)。 首期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 二期转让价款(总转让价价款的30%)。 第二期转让价款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最后 一期转让价款(总转让价价款的40%)。 4、股份过户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84,842,883股,自本 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三)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寿安保基金-工商银 行-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与本钢集团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 1、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本钢 板材184,842,883股无限售流通股。 2、转让价款 甲方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84,842,883股,转让价格按照协 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3、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涉及转让价款分期支付 。 本协议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首期转让 价款(总转让价价款的30%)。 首期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第 二期转让价款(总转让价价款的30%)。 第二期转让价款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最后 一期转让价款(总转让价价款的40%)。 4、股份过户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84,842,883股,自乙 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系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 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将通过资产 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本钢板材股份转为直接持有,此次转让为同一控 制下的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 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 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 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 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