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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2022-03-26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8 次监事会:
    八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
案》、《2021 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2021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辽宁恒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
架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
案》、《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的议案》、《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议案》、《关于
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八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八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八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议案》。
    八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八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鞍钢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与鞍钢财务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在鞍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关于与鞍钢集团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供应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以上会议决议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着重从日常依法运营、规范财务
运作等方面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整
体利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参加和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审议和执行实施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管理层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生产经营决策正确,企业管
理严格、高效。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
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
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4、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三公”原则,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
性。
    6、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
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
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监督充分有效。2020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7、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8、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9、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
况。
    1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