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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国泰君安关于本钢板材持续督导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3-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本钢板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业辰                   联系电话:021-3803224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可意                   联系电话:021-386775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次(持续督导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
(1)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事前或事后审阅
                                                0 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了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事前或事后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   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3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内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无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项目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为保持本钢
                                                        是                 不适用
板材的独立性,出具的承诺。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为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出具的承诺。
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和减
                                                        是                 不适用
少鞍钢集团与本钢板材的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本溪钢
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5、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下属本钢集团国际经济
                                                        是                 不适用
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他销售公司与公司下属销售公司
的独立性及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的《承诺》
6、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函》
7、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国泰君安原委派池惠涛先生、杨可意女士
                                              作为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和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债券保荐代表人。2021 年 12 月 24 日,池
                                              惠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上述保荐
                                              代表人,国泰君安委派袁业辰先生接替池
                                              惠涛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和保荐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报告事项            说明
保荐的公司采取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1 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业辰                 杨可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