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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03-01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九届董事会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6 日上午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8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3 年 3 月 3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 3 楼会议室(辽宁省
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1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1.01       选举李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王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 年 3 月 15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 1-1
号本钢能管中心 16 楼)
    联 系 人:陈立文、沈杰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
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
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
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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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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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股 东 根 据 获取的 服 务 密 码或数 字 证 书 ,可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应选 2 人
            选举李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1.01                                      √
            事会董事
            选举王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1.02                                      √
            董事会董事
    注: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
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
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4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
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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