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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华信: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3-06-30  

						
股票代码  000765        股票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 2003-019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9:30武汉市
汉口建设大道611号503室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16名,代表股份105,252,40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2.2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江富庭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2)预计公司2003年度不实行利润分配。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五、审议通过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六、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八、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情况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和公司章程
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
0股。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选举。
    1)审议通过高甦平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二分
之一。
    2)审议通过张晓玲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二分
之一。
    3)审议通过陈昌华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二分
之一。
    4)审议通过李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二分
之一。
    5)审议通过涂飞舟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二分
之一。
    6)审议通过芦俊先生为公司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二分
之一。
    十、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独立董事选举。
    1)审议通过柳正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
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汪志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
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王永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赞成票105,252,408票,超过与会表决股数的
二分之一。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江富庭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2)审议通过王洪进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股数为105,252,408股,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股。
    本次会议由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严道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