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3年9月8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 书》,判决书对深圳发展银行银都支行诉深圳市世纪东方股份有限公 司3000万元借款及公司担保纠纷事项做出判决:公司对世纪东方该项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此判决不予上诉,公司正积极与原告深发展沟 通,希望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