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00-08-23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0年8月21日在武汉天安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从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3,485,613.06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5,178,480.48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664,093.54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决定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实施有关资产置换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华中信息技术总公司于1999年11月16日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拟将拥有的桥西商厦4、5、6共三层的产权折人民币4806.79万元,与华中信息技术总公司持有的武汉华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80%的股权折4806.79万元作等值置换。该资产置换方案已经公司1999年12月23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于1999年1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由于交易对方华中信息技术总公司参与置换的武汉华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80%的股权属国有法人股,根据国资企发〖1996〗58号文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东转让其拥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需报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据此规定华中信息总公司履行了相应的报批手续,但未获通过。鉴于此种情况,同时为集中精力保证下半年配股项目的顺利实施,决定放弃实施上述资产置换方案。由于交易对方华中信息技术总公司(现已更名为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该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赵从钊、栗抗生、许亚新、董全元对此议案的审议已经回避并放弃了表决。
特此公告。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