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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配股说明书2001-01-11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000年配股说明书
                       配股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公司名称叫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但公司目前仍是一个传统类商业企业,正处于由传统类商业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期。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所占的比重不高,如果公司所提出的精干商业主体、发展高科技产业、基础设施产业向多元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不能实现,将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本次配股所募资金均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有助于加速公司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化,同时公司也面临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在此发行人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并仔细阅读本配股说明书风险因素和对策的有关叙述。
    公司名称: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779-805号
    股票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信股份
    股票代码:0765
    配股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比例:以1999年中期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以现有股本
             为基数,每10股配2股
    实际配售数量:925.212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12.00元
    股票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信股份
    股票代码:0765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配股方案经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2月26日董事会2000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并由2000年3月30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方案已获武汉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鄂证管字[2000]28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文[2000]184号文批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667
    2、发行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779-805号
    法定代表人:赵从钊
    电话:(027)85641122
    传真:(027)85683507
    联系人:倪治
    3、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地址:深圳华强北路盛庭苑酒店B座
    电话:(0755)2492206
    传真:(0755)2492116
    联系人:吴红日  冯永明
    4、分销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
    法定人代表:王一楠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证券大厦
    联系人:刘啸波
    5、主承销商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韩小京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
    电话:(010)65992255
    传真:(010)65992679
    经办律师:白涛  王志雄
    6、会计师事务所: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光松
    注册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武汉国际大厦B座16楼
    电话:(027)85426261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秋萍、晏红
    7、上市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纪诚信
    注册地址:武汉汉口青年路66-5号
    电话:(027)85721855
    传真:(027)88580620
    经办律师:纪诚信  潘玲
    8、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三、主要会计数据
    本公司2000年中期财务资料经武汉众环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肖秋萍、晏红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后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指标项目                    数据(单位:元)
    总资产                     554,969,549.5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权)     195,069,922.00
    总股本                     147,058,800.00
    主营业务收入               141,419,861.49
    利润总额                    27,560,516.31
    净利润                      13,485,613.06
    公司2000年详细财务数据见2000年8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的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在形成本次配股决议前,本公司董事会已对照国家法律条款,确认本公司符合申请配股公司的基本条件。公司董事会在此保证:
    1.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5603. 64万股(2000年中期数据),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8.10%。
    本公司与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人员上已完全分开,本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2.本公司行为规范,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4.本公司于1992年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七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5.本公司于1997年1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0年中期净资产收益率为6.91%,1999年净资产收益率为23.80%,199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17.92%,1997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1.44%;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17.72%,且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在6%以上。
    6.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2000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并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本次配售股票仅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9.公司本次配股以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的总股本9803.92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以现有股本14705.8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
    如以上陈述,本公司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对上市公司配售发行的条件要求,董事会同时保证:
    1.本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2.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本公司遵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使用募集资金。
    4.本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5.历次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陈述。
    6.公司拟定的配股价格高于公司当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7.本公司资产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8.本公司的资金、资产未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
    9.在前次配股申报中,本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1999]12号)第二条第(二)、(三)、(五)项的情形未获核准。
    五、上市后公司分红派息情况
    一)、公司1997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1998年4月14日,公司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武汉证券管理办公室[1998]34号文通过1997年年度分红方案。1998年6月1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97年度分红公告:以97年末总股本500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4股;送红股后总股本增至7002.8万股,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1998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1999年3月2日,公司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1998 年年度分红方案。
    1999年3月12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99年度分红公告:以98年末总股本7002.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4股:送红股后总股本增至9803.92万股,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三)、公司1999年度分红派息情况
    2000年3月30日,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1999 年年度分红方案。
    2000年4月1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99年度分红公告:以99年末总股本9803.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转增2股红股:送红股后总股本增至14705.88万股,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六、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纪诚信和潘玲核对并审查了本公司提供的与本次配股有关的文件,认为公司本次配股申请的程序、实质条件符合《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具备申请配股的申报条件。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经武汉市体改委武体改[1992]123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银办[1992]3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2年4月7日向社会法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45万股,股票面值1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元,共募集资金3690万元,所募资金于1992年5月6日全部到位。1992年6月10日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武会外字92095)验资报告,所募资金已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的资金用途,全部用于兴建桥西商厦。
    桥西商厦项目经武汉市计委武计资[1991]696号文批准立项, 项目投资期间是1992年5月至1995年7月,实际投入资金6801万元,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1—5楼为营业面积,共计11140平方米,于1994年开始陆续投入营业,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工程的前期费、土建工程费和设备订购费,其中:(1)用于勘探设计79万元,(2)用于桩基工程550万元,(3)用于土建工程2367万元,(4)用于订购设备694万元,资金缺口3111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自1995年开业至1998年12月31日止,桥西商厦共创销售收入73104.5万元, 利润总额4334.43万元。
    经武汉众环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认为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相符,并与本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相符。
    八、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发行的股份数量:925.212万股
    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12.00元
    2、股东配股比例
    股东配股比例:按1999年中期的总股本9803.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现有总股本14705.88万股10配2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11102.544万元,全部为现金。
    本次配股预计发行费用总额为350万元,其中:承销费221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等)50万元,发行费用35万元,其他费用44万元。
    扣除本次配股有关费用350万元,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10752.544万元。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2001年1月3日
    除权日:2001年1月4日
    5、此次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华信股份”的全体股东享有本次配股权利。
    6、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认购、放弃部分配股权的承诺。
    (1)国家股股东—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603.64万股,可获配1120.728万股,其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其应配部分的10%,即112.0728万股。
    (2)社会法人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均未超过5%,合计持有股份5424.3万股,此次可获配1084.86万股;其中持有5036.544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已明确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1007.3088万股,持有387.756万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未回函,视同认购,可获配售77.5512万股。
    6、配售前后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的变化
    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4705.88万股,本次配售925.212万股,其中向社会公众配售流通股份735.588万股;向国家股配售112.0728万股;向社会法人股配售股份77.5512万股。若本次配售股份全部按计划获得认购, 则本公司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及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股份类别            
          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配股后(预计)  比例(%)
                         (预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5603.64       112.0728     5715.7128     36.57
    其中:国家持股      
          5603.64       112.0728     5715.7128     36.57
    2、募集法人股       
          5424.30        77.5512     5501.8512     35.2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1027.94        189.624     11217.564     71.77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3677.94        735.588      4413.528     28.23
    普通股其中:高管股  
           8.6436         1.7287       10.3723     0.066
    已流通股份合计     
          3677.94        735.588      4413.528     28.23
    (三)股份总数      
         14705.88        925.212     15631.092      100
    九、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自2001年1月5日至2001年1月18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 证券交易帐户卡在其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与法人股和高管股股东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认购手续。
    3、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华信股份”股东可按10:2比例获得配股权证,简称“华信A1配”,代码“8765”, 认购配股价格为12.00元/股。
    在缴款期内,本次配股权证直接划入股东股票帐户,不提供实物权证,每一配股权可认购一股股票,配股权不可交易。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证券商处申报认购,可多次申报认购。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最多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量,不足一股的不予认购。
    若投资人在2001年1月14日至2001年1月18日间办理了“华信股份”的转托管,仍应在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2)国家股与法人股和高管股直接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认购手续。(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779—805号)
    4、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包销。国家股、法人股的配股部分由承销商代销,逾期未被认购,视同放弃。
    十、获配股票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
    (1)已流通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家就国家股、 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本次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认购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2、零股处理办法:
    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若全部募足可募得资金人民币11102.544万元(含发行费用350万元),全部为现金。扣除发行费用350万,预计实际可到位募集资金10752.544万元。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以及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一)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项目
    该项目是863自动化领域CIMS主题目标发展项目, 是由清华大学在分析总结BZZX300型变电站综合自动系统的优点和问题基础上采用CIMS相关技术、集成技术和工具方法研究并开发生产的新一代可用于变电站实际运行的综合自动化系统。该系统已通过教育部[教TP2000]第001号高科技认定,开发的产品MPW4000系列主要应用于110KV及以下各等级变电站的新建及更新改造对变电站进行保护、测量、监督和通讯管理,进而实现无人管理。项目已经鄂计科技[2000]第0286号文批准。对该项目实施拟采用项目法人制,由本公司与清华大学企业集团组建合资公司共同合作开发。该项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48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投资31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5%;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占投资总额的35%。目前,公司已与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达成合作意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面进行实施。本次配股筹资拟投入3120万元。
    该项目建成以后, 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实现利税3000万元。该项目将成为公司新利润增长点。
    (二)、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项目
    该项目作为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项目的配套实施项目,其主体目标是通过对日趋复杂的电网正确而且实时地提出调度控制的策略,以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证电能质量、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该项目初估投资总额为3000万人民币,建设周期2年。公司拟用配股募集资金投资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产业化实施,建立相关的软件系统(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监控操作系统)制作中心、通信设备生产基地及营销网络,将生产和采购的各种软硬件产品,在全国各级电网调度中心进行推广应用,并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随时跟踪使用情况,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提高软件和硬件的技术水平,以适应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要求。根据软、硬件的成本,加上20%的预期利润,一套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售价为人民币40万元,可以对10座变电站进行管理和监控。全国范围内需要此套系统的市场潜力为2000套,按每月建立11套系统计算,则一年销售收入为5280万元,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此项目的静态回收期为税前2.66年,税后3.19年。由于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县级调度中心尚未进行电网调度自动化改造,加之我们生产的系统技术上的先进性与实用性,该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销售收入能有一个高起点,并且每年能保持一个固定的增长率。该项目已获武计工[2000]012号文批准。
    (三)、华中信息互联网站项目
    本公司拟与GOLINC公司、Y&L(HOLDING)CO.,LTD、中国香港彭栋材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经营企业,投资开发并经营网上认证、网上商务、网上拍卖等电子商务项目, 旨在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上技术和通讯技术,  以迅速发展的INTERNET为基础,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使公司在未来的网络经济竞争时代处于不败之地。项目主要内容为:(1)完善主页建设,开展以建设网上拍卖网站、制作网页、注册域名、中介代理、扩大访问量及网络认证的准备等业务工作。(2)建立相对稳定的访问群,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宣传,与伦飞电脑、莱雅百货等公司联手展开零售商品服务。(3)利用海外资讯、先进技术和渠道优势,结合国情引进相应的网上服务新项目,作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项目估算投资总额4980万元,本公司出资254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1%。项目预计两年可实施完毕。项目建成后不仅可实现税前利润700万元,税后利润595万元,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公司迎接未来网络经济的挑战。该项目已经鄂科技计[2000]0288号文批准实施。
    (四)、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本次配股所募集资金进行上述投资后的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投资项目使用资金的计划时间表、预计项目产生时间及投资收回期
    如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成功,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投资期                  产生效  投资回       效益
  2000     2001   2002    合计    益时间   收期     利润总额
变电站综合自动
化系统项目        
  1950      650    520    3120     2001                3000
电网调度自动化
系统项目                   
           2000   1000    3000     2001    3.19         866
华中信息网站项目   
   380     1174    986    2540     2001      8          700
    合计              
  2330     3824   2506    8660
    以上三个项目按照轻重缓急依次为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项目、电网调度自动系统项目、华中信息网站项目。上述三项目共需投资折合人民币12760万元,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8660万元投入上述项目,项目与所需资金的缺口部分系项目合作方应出资部分。由于以上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对于在建设期内募集资金未投入部分,公司拟利用这部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强、收益性好的短期债券。
    十二、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本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高科技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酒店、餐饮服务、进出口贸易等多个领域,业务范围相当广泛,从而使公司存在因经营经验、企业管理水平、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资金周转等某个方面的不足而影响公司收益的可能性。
    2)本次配股资金投向项目高科技行业其产品均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但自动化技术发展迅速,更新换代周期缩短,所以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因此,本公司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的成本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若本公司在技术开发不能超前,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及经济效益。
    3)本公司的部分技术开发项目是与其他公司合作进行的,公司与这些公司的合作关系对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有较重要的影响。
    4)随着本公司多元经营的展开,会产生外汇的收付和债权、债务关系,外汇汇率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
    2、行业风险
    1)本公司拟投资的自动化变电站系统项目及电网自动化调度系统项目,其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电力工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能源基础产业,电力工业的发展状况对本公司有较大的制约作用。
    本公司拟投资华中网项目,其自始至终都将面临着同业竞争的问题,目前我国兴起了许多著名的网站以及新设立的一些网站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华中信息网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2)、本公司拟投资的项目是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行业,但随着国内厂家逐步增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必然会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方面,国内同业竞争压力有所上升。此外,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日趋渐近,境外一些国外大产商都看好中国这块潜在市场,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优势,向中国大量销售产品或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进行组装、销售,角逐中国市场,这些因素将对本公司将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由于本公司初涉高科技行业,尽管能得到合资方和公司最大股东——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但在产品未被市场普遍接受之前,也将对公司的收益将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风险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向的项目生产的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均处于国内领先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有部分产品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目前国内市场主要被一些大公司所占领,短期内打入这个市场有一定的难度。
    本公司拟投资的华中信息网项目受因特网网络用户发展的限制。近年来,因特网在我国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然而,放眼因特网世界,多进行一些比较,便可发现我国的网络发展处于刚起步阶段。我国因特网的起步是1993年,当年的因特网用户是2000户,截止到1999年6月30日,我国上网计算机共146万台,上网用户人数共400万。我国因特网用户占世界全部用户的份额较少。 该项目的市场开拓亦受到因特网网络用户发展的限制。
    4、政策性风险
    由于国家正通过一系列优惠的产业政策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面临的政策性风险较小。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改变同样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5、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由于本次配股采用部分包销的承销方式,承销商对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包销,对国家股的配股部分和法人股配股部分代销,因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的可能性。
    6、项目风险
    本公司拟投入的项目均为高科技项目,因此这类项目既能带来高效益,同时也存在高风险。如果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者在开发过程中有其他新型价廉质优的产品出现,对项目的预期收益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7、股市风险
    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逐步规范和成熟阶段,股市价格的变化较易受国家政策、股份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市场发展的充分程度、投资人的偏好、股市的投机行为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股票价格波动较大,股票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与股市风险密切相关。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对此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本公司在分析上述多项风险因素的基础上,为降低及规避风险,将采取以下对策:
    1、经营风险对策
    1)几年来,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多方面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的管理机制,配股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招贤的力度及管理制度建设,运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努力规避由于业务的拓展而出现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本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的资金优势,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并积极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并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校合作,在产品的开发生过程中,确保生产一代,研制开发新一代,不断拓展新的相关业务领域,保持公司将来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公司的合作关系,在以产权为纽带的基础上,组成利益共同体,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本公司产品的开发与研制。
    4)本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变动的研究,密切关注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动态,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有关业务,同时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利用国际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2、行业风险对策
    为减少高科技行业风险,公司将对拟开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产品制造工艺成熟、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进行投资;同时本公司将强化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着力提高产品品质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手段,力争产品在性能、质量及产品的更新换代上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地位。
    针对竞争日趋激烈的网络竞争业,公司将充分利用中外合资经营网络的优势,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引进国外资讯,从而为进入这一市场赢得竞争力,确保其在国内取得领先地位。
    3、市场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的变化,以抢占国内市场为主,注重同产品性能价格比,扩大国内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在研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的同时,加强产品的质量管理,加大产品品牌的宣传,加大促销力度,从而规避新产品的市场风险。
    目前因特网进入寻常百姓家难度很大,其主要原因是受经济条件限制消费欲望缺乏以及计算机技术普及不足。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提高及计算机技术应用的普及,预计我国因特网用户将大大增加,一切信息表明本项目具有庞大的潜在市场。本公司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打好市场基础,争取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4、政策性风险对策
    针对政策风险,本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强内部管理,挖掘自身的潜力,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市场份额,尽力减少因国家政策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不足风险对策
    由于社会流通股东应配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因而仅有国家股和法人股配股权放弃而募集资金不足的可能,但国家股持有者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其应配股份的10%,且公司规模较大,实力雄厚有能力认购其应配部分,因此,仅有法人股放弃配股权而使募集资金不足。对此,公司将利用各有效途径筹集资金,特别是取得银行支持,通过贷款补充资金缺口,以规避募集资金不足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6、项目风险对策
    本公司将充分做好投资项目的论证工作,及时掌握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的信息,提高项目的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在人、才、物方面保证项目如期达产。
    7、股市风险对策
    公司将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策略,创造良好的业绩给投资者以稳定丰厚的回报。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行为,及时、公正、公开地披露重要信息,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尽可能降低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所面临的风险。
    十三、配股说明书的签署页
    公司董事长:赵从钊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00年12月15日
    十四、咨询办法
    1、若投资者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请垂询本公司或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2、认购者缴款配股后,可在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存折若未获确认, 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十五、附录:
    一、刊登于200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刊登于200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本公司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关于本次配股的决议,摘要如下:
    以公司1999年中期的总股本9803.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浮动幅度为每股12-15元,配股决议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
    二、刊登于2000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的本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
    三、刊登于2000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的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摘要。
    四、刊登于2000年2月29日《中国证券报》的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刊登于2000年3月25日《证券时报》的更换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临时董事会决议。
    六、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1、公司注册名称修改为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网络工程、网络信息、电子商务、高新技术开发”。
    十六、备查文件
    1、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正本;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公司股本变动报告;
    3、本公司1997年度审计报告、1998年度审计报告、1999年度审计报告正本及2000年审计报告正本;
    4、本次配股承销协议书;
    5、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的法律意见书》
    7、主承销商律师出具的验证笔录
    8、1999年年报告、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配股的复审意见书。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