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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 临-05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6月26日15:00至2018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
力13楼第九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生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4 人 , 代 表 股 份
1,429,525,5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45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28,897,9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4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27,54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0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议案1.00关于转让蒲洲发电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8,939,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90%;反对586,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7,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059%;反对586,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9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051,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669%;反对473,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9,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827%;反对473,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9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新能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051,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669%;反对473,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9,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827%;反对473,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9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新能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051,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669%;反对473,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09,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827%;反对473,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9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智   王凤娇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