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8 临─079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公司32% 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将 持有的上海融资租赁公司 32%股权转让给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因同煤 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 经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文生元先生、董事胡耀飞先 生、董事常春先生、董事赵文阳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张有喜 注册资本:1,703,464.16 万元 成立日期:1985 年 8 月 4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机械 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 赁,特种设备安装;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 维修;专网通讯,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饮用水供水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 术咨询;造林绿化、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 食品经营、住宿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勘查, 地质水文勘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物业服务;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 服务;煤炭洗选加工;矿山救护服务及专业人员培训;仪器 仪表的检测服务;房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 疗养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资产管理;自备铁路的维 护;会议、会展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中沪自贸管经项章【2015】3 号 文批准,2015 年 1 月 12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12.5 亿元人民 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王彦明。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审计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同 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5,005,684,664.40 6,117,015,104.12 5,914,977,655.87 负债总计 3,538,541,601.73 4,764,379,968.68 4,522,950,980.92 净资产 1,467,143,062.67 1,352,635,135.44 1,392,026,674.95 营业收入 312,248,251.83 350,306,781.17 152,287,167.85 营业利润 205,269,482.73 151,436,131.73 52,525,910.74 净利润 163,646,860.43 116,921,448.38 39,391,539.51 3.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同煤漳 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权益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目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 持有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2%股权 (2)评估对象: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煤 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 32%股权。 (3)评估范围: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4)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6)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7)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得到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95,204.31 万元,大写:(人民 币壹拾玖亿伍仟贰佰零肆万叁仟壹佰元整),相比账面价值 139,202.66 万元,评估增值 56,001.64 万元,增值率为 40.2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到的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9,201.71 万元,相比账面 价值 139,202.66 万元,评估增值-0.95 万元,增值率为 -0.00068%。 通过对上海融资租赁公司财务状况的调查和历史经营 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对象 和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收益法是从 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 合获利能力。收益法在评估过程中不仅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申 报的账内账外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如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 稳定客户资源、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对获利能力产生 重大影响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未能在资产基础法中予以体 现,因此收益法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 本次选定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即:同 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2%股权值的评估结 果为 62,465.38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2%股权权益评估 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 公司本次转让给同煤集团的上海融资租赁公司 32%股权 的价格为人民币 62,465.38 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所做评估结果符 合收购标的的客观价值,定价公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所 确定的转让价格定价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持有的同煤漳泽(上 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2%的股权。 (二)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 1)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上述拟转让标的的评估报告 确定的评估值为准。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分两期进行支付,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 或甲方认可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转让 价格总额 50%的转让价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标的股权 的所有权及其附随的其他权利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前述转让 价款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第二期: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 的 2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甲方认可的支付方式支 付剩余的转让价款。 甲方应分别在乙方支付前述第一期和第二期转让款项 前 1 个工作日向乙方出具相等金额收款凭据。 (四)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依 法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各项税费。 (五)合同的生效及实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职工安置。上海融资租赁公司与 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因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变化,双方仍在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约束下履行权利和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上海融资租赁公司股权之后,预计获利 1.7 亿 元人民币,可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不断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 没有不利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为 132588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上海融资租赁公司 32%股权转让给同煤 集团,是为了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并且评估值明确,价格公允。公司委托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收购标的出具的评估 报告真实有效,符合公司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第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文生元先生、董事胡耀飞先生、董事 常春先生、董事赵文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交易事项 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