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泽电力”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漳泽电力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3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大同煤 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5名特定投资机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32,204,419股,发行价格为3.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8,000万元,扣除全部 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直接费用人民币3,300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294,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02001 号)。 2018年度,漳泽电力使用募集资金26,586.82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和 手续费支出净额累计448.68万元(其中2018年度产生72.96万元),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9,196.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太原府西街支行的上级 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0502120929200057303)存储募集资金。为了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实施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个子公司也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支行 0502120929200057303 104.66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五一路支行 75420188000080504 114.39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15000063991153 18.18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15000063366345 901.74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五一路支行 75420188000082128 3,778.8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 68110154800001105 0.0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 68110154800001092 1,592.5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5000063360969 2,686.27 合 计 9,196.71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2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700.00 2018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586.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5,951.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 报 告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调整后投资 2018 年度投 投 资 进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累计投入 期 实 现 到 预 计 否发生重大变 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部分变更)总额 金额(2) 的效益 效益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绛县陈村富家山风电场 - 69,400.00 69,400.00 13,352.27 67,841.47 97.75 2017 年 9 月 22 日 3,347.45 不适用 否 一期(100MW)工程项目 2.新建龙溪镇 30 兆瓦光伏 - 24,200.00 24,200.00 884.55 20,182.46 83.40 2016 年 6 月 25 日 1,590.82 不适用 否 发电项目 3.和丰 100MWp 光伏发电 - 74,600.00 74,600.00 8,800.00 72,211.16 96.80 2016 年 6 月 28 日 3,658.84 不适用 否 项目 4.阿克陶县 40 兆瓦光伏并 - 40,500.00 40,500.00 3,550.00 37,406.49 92.36 2016 年 6 月 30 日 773.42 不适用 否 网发电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9,300.00 89,300.00 - 88,310.40 98.89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298,000.00 298,000.00 26,586.82 285,951.98 95.9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3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漳泽电力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7,433.8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7,433.89 万元,其中:1. 绛县陈村富家山风电场一期(100MW)工程项 入及置换情况 目置换 27,969.20 万元;2. 新建龙溪镇 3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置换 9,464.69 万元;3. 和丰 100MWp 光伏发电项目置换 51,000.00 万元;4. 阿克陶县 4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置换 19,000.00 万元。2018 年度置换自筹资金 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7,433.89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漳泽电力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幕集资金结余 9,196.71 万元,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其中募集金专户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西街支行 0502120929200057303 账户存放 104.66 万元;募集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五一路 支行 75420188000080504 账户存放 114.39 万元;募集金专户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15000063991153 账户存放 18.18 万元; 募集金专户平安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15000063366345 账户存放 901.74 万元;募集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市五一路支行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75420188000082128 账户存放 3,778.86 万元;募集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 68110154800001105 余的金额及原因 账户存放 0.08 万元。募集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 68110154800001092 账户存放 1,592.53 万元。 募集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5000063360969 账户存放 2,686.27 万元。结余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 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 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实施费用,从而最大程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 4 了一定的利息净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鉴于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及去向 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涉及子公司较多,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在对各个募集资金专户的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督及管理方面仍需不断加强完善,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持续督导机构的各项指导要求做到募集资金专户专用,募集资金账户不能存有 非募集资金收付款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有效执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漳泽电力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漳泽电力2018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总体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 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葛 欣 薛 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