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泽电力: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 临─06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所属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山西漳泽电力盂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盂县光伏
公司”)为公司下属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拟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租赁公
司”)、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租
赁公司”)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分别签署《融
资租赁合同》,将盂县光伏公司光伏设备等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
向兴邦租赁公司、招商局租赁公司融资共计人民币 4.5 亿元。公
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名称: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本奎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 4008 号前海深港
创新中心 C 组团 3 楼 16-24 号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
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
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六)同业拆
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
业务;(十)经济咨询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二)名称: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皓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
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 2 号楼-5、6-202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
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7 亿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泽电力盂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春雷
注册地址:阳泉盂县牛村镇牛村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
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 亿元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4046.16 68913.40 55668.8 8887.85 3763.33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盂县光伏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光伏组件、支架等
设备,兴邦租赁公司、招商局租赁公司购买以下设备后将以融资
租赁方式出租给盂县光伏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
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 4.5 亿元的资金。
租赁物价值及明细见下表:(单位:万元)
价格(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设备购置费
1 单晶硅电池组件 块 339136 34,725.66
2 固定支架 套 14188 5,230.52
3 平单轴跟踪支架 套 72 50.62
4 斜单轴跟踪支架 套 72 66.93
5 华为组串式逆变器 台 348 680.20
6 交流汇流箱 台 182 92.53
7 组串式逆变器 台 1101 1,737.82
8 一体化箱逆变升压设备 套 10 787.10
9 集散式直流升压汇流箱 台 240 72.82
10 美式箱式 套 50 910.50
11 阻燃电缆 米 951730 3,248.54
12 光缆 米 68000 91.12
13 通讯电缆 米 95800 185.17
14 站内架空线路 套 1 2,370.00
15 监控系统 套 1 112.66
16 电子围栏 米 30000 207.00
17 接地扁钢 米 120000 684.00
18 垂直接地极 根 500 9.00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盂县光伏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 4.5 亿元,主要条款如
下:
1.租赁物:盂县光伏公司光伏设备等资产;
2.拟承租人:山西漳泽电力盂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3.租赁金额:4.5 亿元;
4.租赁方式:盂县光伏公司与兴邦租赁公司、招商局租赁公
司分别签署售后回租合同,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将盂县光伏公
司上述租赁物进行分摊,分别转让给兴邦租赁公司、招商局租赁
公司两家租赁公司,同时再向兴邦租赁公司、招商局租赁公司分
别租回该等租赁物,租赁合同期内由与盂县光伏公司按照售后回
租合同的约定分别向兴邦租赁公司和招商局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
金;
5.租赁期限:不低于 5 年(60 个月);
6.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正式签署时为准;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兴邦租赁公司
和招商局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
义货价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盂县光伏公司,名义货
价为 100 元。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出租人: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天
津)有限公司;
2. 承租人:山西漳泽电力盂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
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
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
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盂县光伏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
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
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盂县光伏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2019年电费预计
结算7820万元,电费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支出,现金流比较充足。
董事会认为盂县光伏公司有足够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12.19 亿元,
其中对外担保余额 21.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10%,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