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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 临─06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太平石化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与
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神木项目五家公司的光伏电池、汇
流箱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太平石化公司融资人民币 5.5 亿
元。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长治发电公司”)拟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直接融资租赁业务,与
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长治发电公司锅炉等发电核心设备
以直接融资租赁方式,向浦银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 5-8 亿元。公
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名称: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锦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378 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
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
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
    (二)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浩;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65 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
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
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
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
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
资提供担保。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名称: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云龙
        注册地址:山西示范区开元街 15 号地和苑物业办公楼四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电力、热力项目的投资、建
 设;新能源电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技术及设备的开
 发和销售;电力设施:新能源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
 试实验;新能源电力设备的配套、建造、经销、运行维护、检修;
 电力业务:新能源电力、热力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注册资本:20.68 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12611.64   769351.45   243260.19   83404.29     20700.53


        (二)名称: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子军;
        注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北合成西路 13 号;
        经营范围: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相关
 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发电设备检
 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机电产品加工、
 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扫;电力信息咨询及
 技术服务;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设计、调试、试验及相关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5 亿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营业                持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净利润
    名称                                                      收入                比例


长治发电公司      49,597.40     16,139.70         33,457.70       0    0          100%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神木项目五家
公司的光伏电池、汇流箱等设备,太平石化公司购买以下设备后
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分别出租给新能源公司下属神木项目五家公司
继续使用,公司利用该等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人民币 5.5 亿
元的资金。
      租赁物价值及明细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1       光伏电池本体      块    453794         57,026.68       50,183.48

       2       汇流箱            套        1819         871.84         767.22

               集成光伏逆变站
       3                         套         129        7,749.49       6,819.55
               成套设备
       4       升压站设备集群                           5804.61        5108.05




      (二)长治发电公司用于本次直接融资租赁的资产为锅炉等
发电核心设备,采用直接融资租赁模式,融入人民币 5-8 亿元的
资金。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新能源公司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 5.5 亿元,主
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神木项目五家公司光伏设备等资产;
    2.融资金额:5.5 亿元;
    3.租赁方式:新能源公司及下属神木项目五家公司与太平石
化公司签署售后回租合同,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分别将神木项
目五家公司上述租赁物转让给太平石化公司,同时再向太平石化
公司租回该等租赁物,租赁合同期内上述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
的约定向太平石化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7 年(84 个月);
    5.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正式签署时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太平石化公司
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承租人按名义货价支付款项
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分别归还上述公司,名义货价为 1 元。
    (二)长治发电公司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 5-8 亿元,
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锅炉等发电核心设备;
    2.融资金额:5 至 8 亿人民币(根据合同金额);
    3.租赁方式:采取直接融资租赁方式,即由浦银租赁公司购
买该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长治发
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浦银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 5 年;
    5.手续费及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正式签署时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浦银租赁公司
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 1.00 元(壹
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长治发电公司;
    7.租赁担保: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新能源公司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出租人: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 承租人:新能源公司及下属神木项目五家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
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
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
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长治发电公司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务人: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
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
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
调整后的款项;
   6. 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新能源公司、长治发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
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
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新能源公司融资租赁标的物资产收益除外)
    4.新能源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期初资金余额8.04
亿元,2019年电费结算约8.5亿元,其中5.5亿元标杆电费,3亿元
国补。电费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支出,现金流比较充足。在担保期
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
保。
    长治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预计年收入28.22
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 27.61亿元,供热收入 0.61亿元,
折旧费用 3.76亿元,利润完成2.96亿元,经营现金流6.72亿元。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12.19 亿元,
其中对外担保余额 21.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10%,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