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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 临─11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长治发电公司”)拟向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车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直接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
资租赁合同》,将长治发电公司 1000kV 及启备变 GIS 设备等以直
接融资租赁方式,向中车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不超过 5 亿元,租
赁期限 5 年。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锋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 231 号
铭海中心 6 号楼-2、5-1001、1002、1003、1004、1005、1006、
1007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
   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
   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
   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子军;
        注册资本:15 亿元;
        注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北合成西路 13 号;
        经营范围: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相关
   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发电设备检
   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机电产品加工、
   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扫;电力信息咨询及
   技术服务;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设计、调试、试验及相关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持股比例

山西漳泽电力长治
                   97,311.08   47,902.18   49,408.90      0          0        100%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长治发电公司用于本次融资租赁的资产为 1000kV 及启备变
GIS、直接空冷、磨煤机等设备,采用直接融资租赁模式,融入人
民币不超过 5 亿元的资金。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1000kV 及启备变 GIS 等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 5 亿元(根据合同金额);
    3.租赁方式:采取直接融资租赁方式,即由中车租赁公司购
买该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长治发
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中车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 5 年(其中租前期 1 年);
    5.保证金、手续费及支付方式以合同正式签署时为准;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车租赁公司
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 1.00 元(壹
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长治发电公司;
    7.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主要条款如下: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对象:长治发电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
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等;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长治发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
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
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4.长治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预计年收入
28.22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 27.61亿元,供热收入 0.61
亿元,折旧费用 3.76亿元,利润完成2.96亿元,经营现金流6.72
亿元。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227721.69 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
币 210796.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0%。
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