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4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
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不
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
下:
    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的巨潮资
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 2019 年 2 月 2 日的巨潮资
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
                          1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18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的巨潮资
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的巨潮资
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巨潮资

                          2
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9 年度,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
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
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
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
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
报告,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
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同时要
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及时掌握公
司财务活动现状;实施财务监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状
况进行监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漳泽电
力特点提出部分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管理人员监督
    对于公司董事、副总师以上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监事会履行了日常监督职能,督促公司管理层人员依法办事,
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3
连续开展了一月一主题“点穴式”专项督查,开展了机关作
风整顿,实行“四规范”、“六禁止”,规范各类活动行为,
狠刹“十种不良风气”,整治“光索取、不奉献”,在公司
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9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忠于职守、
兢兢业业、开拓进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9 年度,每季度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但偿债压力较大、
资金链趋紧。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披露,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
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
将 2016 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为编制真实、公
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5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扎
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以促进公司
更好更快地发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