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泽电力: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 临─04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临汾热电”)为满足公司资金的正常周转,缓解公
司现金流压力,预防流动性风险,向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申请自营贷款12,1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
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执行财务公司规定利率。该融资方案
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同华发电”),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缓解公
司现金流压力,预防流动性风险,扩大中长期贷款比例,同
华发电公司向华夏银行朔州分行申请办理中期流动资金贷
款20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
不超过5%。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发电公司”)向长治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郊区支行申请项目前期贷款19000万元,期限3年,融
资成本不超过4.95%,按月付息,每半年偿还本金50万元,
最后一期偿还剩余本金18750万元。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
本息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
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宇宁;
注册资本:32,111.11 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
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
设备;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
(二)名称: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裕;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
务;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
技术咨询服务;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不含危险
品);电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5%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
(三)名称: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子军;
注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长北合成西路 13 号;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
相关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发
电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
机电产品加工、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
扫;电力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
设计、调试、试验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持股比例
山西临汾热电有
305,897.60 382,517.30 -76,619.70 26,824.64 -917.57 50%
限公司
山西漳电同华发
566,597.14 445,453.38 121,143.76 35,002.40 2,994.98 95%
电有限公司
长治发电公司 470,664.74 295,645.12 175,019.62 225.24 152.95 100%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被担保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临汾热电与同煤财务公司商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如
下:
1.债权人: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金额:12,100 万元;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同华发电与华夏银行朔州分行商谈合同的主要条
款如下:
1.债权人:华夏银行朔州分行;
2.债务人: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金额:19,000 万元;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长治发电公司与长治银行郊区支行商谈合同的主
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长治银行郊区支行;
2.债务人:山西漳泽电力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
部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
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费用)和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
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
项;
6.担保金额:19,000 万元;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
年。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
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
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临汾热电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所持临汾热电股份提
供反担保。
同华发电二股东--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所持同
华发电股份提供等比例担保。
4.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
担保。
5.临汾热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0年全年预计
电量销售收入6.5亿元、热费收入1.39亿元;2021年预计电量
销售收入6.5亿元、热费收入1.39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
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同华发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0年全年预计电
量销售收入19.4亿元、计划融资10亿,资金收入共29.4亿元,
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长治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预计年收入
28.22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27.61亿元,供热收入
0.61亿元,折旧费用3.76亿元,利润完成2.96亿元,经营现
金流6.72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有能力以其未
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人 民币
1432986.65 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 合计
为人民币 167841.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 资
产的 21.01%。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