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 临─05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经山西漳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7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含)人民币 30 亿元。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方案
     1.主承销商及发行规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
承销不超过(含)人民币 15 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不超过(含)人民币
15 亿元。
     2.发行期限
     不超过 3+N 年期,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
续,并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4.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5.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
    6.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7.担保方式
    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
市场情况确定。
    8.发行方式
    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
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
各期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永续中期票据首个
约定赎回日前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
确定,在首个约定赎回日前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2)票面利率重置日及票面利率跃升方式:本次永续
中期票据每个重新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票面利
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
率,在之后的重新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
    10.永续票据的赎回
    每个赎回日(票面利率重置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
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次永续
中期票据。
    11.付息方式
    (1)正常付息:按照发行条款约定于付息日付息。
    (2)递延付息:可选择递延付息,将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
计息。
    12.强制付息事件
    发生以下事件视为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不得递延付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方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
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
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
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
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
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评级安排、
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
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
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
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
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
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
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7.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永续中
期票据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
失信机构。

    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尚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在获得其接受注册通知书后
实施。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