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关于拟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 临─08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
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债券发行无异议函》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
行。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
对象不超过 200 名。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5.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不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其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
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7.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8.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9.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
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以优化债务结构
和补充营运资金等。
    1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2.主承销商
    本次债券由天风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
    13.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4.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
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
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
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
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
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
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
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
失信机构。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一步审议同意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本公司将
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