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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漳泽电力:关于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 临─09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经山西漳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含)
1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方案
     1.主承销商及发行规模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分销商,共同承销不超过(含)1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
券。
     2.发行期限
     3+N 年期,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
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4.承销方式
   债券代销。
    5.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
    6.发行对象
    所有合格投资机构及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7.担保方式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8.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
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
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可续期公司债券前 3 个
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 3 个
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2)票面利率重置日及票面利率跃升方式:本期可续期
公司债券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
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
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10.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赎回
   每个赎回日(票面利率重置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
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可续
期公司债券。
   11.付息方式
   (1)正常付息:按照发行条款约定于付息日付息。
   (2)递延付息:可选择递延付息,将所有利息及其孳
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
数的限制,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
计息。
   12.强制付息事件
   发生以下事件是为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不得递延付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
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
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
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评级安排、
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
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
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 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
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
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
销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7.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可续期公
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
失信机构。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进一步审议同意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或备案。本公司将
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