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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电力: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1 临─082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营耀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营耀光光伏”)、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营启泰光伏”)拟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信金租”)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新能源公司作为联合承
租人,融资金额不超过 4 亿元。
    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负责人:刘       晖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 1 号院 4
号楼 6 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
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
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
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金:1,100,000 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务强;
    注册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北街 3 号晨雨大厦 6 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电力、热力项目的投资、建
设;新能源电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技术及设备的
开发和销售;电力设施;新能源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
调试实验;新能源电力设备配套、建造、经销、运行维护、检修;
电力业务;新能源电力、热力产品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
电力供应;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6,400 万元。
    (二)名称:东营耀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宏江;
         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政府办公楼 407 室;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对光伏电站项目的
   开发及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控制器销
   售;海水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三)名称: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宏江;
         注册地址: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政府办公楼 309 室;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对光伏电站项目的
   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池板销售;水产养殖(不含
   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4,450 万元。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持股比例

晋控电力山西新能
                   1,590,898   1,252,720    338,178    131,213   33,627      100%
  源有限公司

东营耀光新能源
                    19,931      16,087       3,844      1,676     233        100%
   有限公司
垦利启泰新能源
                    32,429   23,297      9,132        2,762          685         100%
  有限公司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物为共同承租人所属的电厂发电站设备及其他辅助
  设备等。
         建信金租购买相关发电站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新
  能源公司、东营耀光公司及东营启泰公司继续使用,资产融资不超
  过人民币 4 亿元。
         (一)东营耀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物价值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值                    净值

    1 光伏生产设备                      11,630.47                    10,994.44

    2 综合楼                             1,470.09                    1,398.11

    3 35kv 配电楼                            574.04                    539.29

    4 厂区围栅                           1,463.56                    1,374.96

    5 碎石道路                           1,213.41                    1,139.96

    6 辅助生产设备                           827.81                    782.02

                 合计                   17,179.38                    16,228.78




               (二)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物价值及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值                    净值
 1 光伏生产设备                18,560.33          15,025.26

 2 地面建筑物                   4,528.17           3,826.81

 3 辅助生产设备                    1.54               1.16

            合计               23,090.04          18,853.23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与建信金租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主要条
款如下:
     1.租赁物:电厂发电站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2.融资金额:不超过 4 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不超 7 年;
     5.融资成本:不超过 5%;
     6.由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耀光新能源
有限公司、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
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
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
调整后的款项;
    6.担保金额:不超过 4 亿元;
    7.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所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
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
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在担保期内,被担保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期初资
金余额 8866.71 万元,预计总现金流入 10.26 亿元;东营耀光新
能源有限公司及垦利启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
算:期初资金余额 536.24 万元,预计总现金流入 4.27 亿元,计划
融资 4 亿,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董事会认
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60671.47
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199900.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23.18%,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