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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电力: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2022-01-21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2 临─005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
 申请非公开发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
         资金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利用公司的行业优势,拓展融资渠道,全资子公
司--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
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资
产支持证券,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一、发行方案
    1.发行期限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 3 年。
    2.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拟在深交所申报储架额度人民
币 50 亿元,首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采用面向合格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
以在两年内采取分期发行。
    3.增信措施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优先级证券本息提
供差额补足。
    4.主承销商/管理人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用途
    如申报碳中和专项资产支持证券,则募集资金用于碳中
和绿色产业相关的产业项目建设运营与收购、偿还到期债务
或股东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否则无特定用途限制。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资产支持证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
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并过手摊还本金。
    9.承销方式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
    10.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
    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方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
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
订、调整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
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是否
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
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
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
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
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说明书、承销协
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挂
牌转让事宜;
    5.如资产支持证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
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8.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资产支持
证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及新能源公司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
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或
备案。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