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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电力:大同煤矿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 2021年晋控电力2022-04-29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银监复

〔2013〕68 号文批准于 2013 年 2 月设立。

    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 91140200060745397N,法定代表人:王

伟,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171H214020001,注册资本 426,460.00

万元。注册地址:大同市云冈区恒安新区平德路鹏程广场 6-8 号。

    (二)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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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从事同业拆借;

    (10)有价债券投资业务;

    (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2)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 内部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从法人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

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方面为切入点,建设良好内部控制环境。

    1、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

制衡的治理结构,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

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依法行使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

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监督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决议,主持经营管理工作。在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下,内部控

制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2、合理配置职能机构部门。设立了融资管理部、金融市场部、

信贷管理部、结算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风险内控部、

信息科技部、综合管理部九个部门。各部门、岗位之间进行了必要的

职责分离,对于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制定了定期、不定

期轮岗交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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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内设稽核审计部,实行董事会垂直

领导的独立审计模式,独立、客观地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和咨询

工作。

    4、着力推行企业文化建设。财务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

要求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利用多种手段来强

化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思想,真正做到了对内强化员工的思想教育,培

养员工合规操作的文化理念,提升员工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图




    (二)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了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对风

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监事会负责风险管理的监督,经理层负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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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的执行,各业务部门负责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风险内控部负责

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并对各自的风险管理职责作了规定。各业务部

门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按照自身职责,积极开展相关风险的识别、计

量、监测和控制工作,并加强沟通和配合,对各项业务、重大事项能

够进行事前风险识别和评估,以保障各业务的管控。

    (三) 重要的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

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修订)了《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简称结算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在公司开立账户,进

行收款、付款及转账等资金结算业务。

    公司按照结算管理办法面向集团内成员单位开展结算类业务,即

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提供的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服务。成员单位办理

付款业务通过资金结算网络方式办理,具体程序为成员单位登录财务

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由经办人员发起结算交易,经主管人员复核

后提交至财务公司;财务公司进行受理后,通过银企直联系统向银行

提交付款指令或向内部成员单位付款,系统自动减少成员单位内部活

期结算账户金额。

    2、贷款业务控制

    (1)自营贷款:财务公司制定有《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贷款业务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贷款业务规程),公司按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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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规程执行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要求。对贷款的审批、

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展期、贷款收回履行各项检查审批程序,有效

防范信用风险和不良信贷资产的发生,同时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

规范文件要求,不断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化信贷

业务的开展。

    (2)票据承兑: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

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承兑业务按照“统一授信、贷审分离、分

级审批、权责分明”的原则审批办理,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承

兑汇票。

    (3)委托贷款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有《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管理

规程》,委托贷款按贷款业务规程实行审批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严

禁越级越权审批,公司对该委托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垫付

委托贷款资金,不垫付委托人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

贷款风险。

    3、内部稽核控制

    稽核审计部为公司专职稽核检查部门,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直

接向董事长报告工作,设专职稽核审计岗,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和管

理活动进行稽核检查,通过稽核,可以及时发现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

管理活动中的问题、差错和违规违纪行为,促使公司强化管理改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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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对被检查部门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真实反映公司各项经济

业务、管理活动,并跟踪改进措施执行情况。

    4、信息系统控制

    (1)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与从事关键岗位(包括密钥资

源管理、生产数据管理及掌握有关核心技术等相关的岗位)的人员签

署信息数据保密协议,安全管理、敏感信息处理等高风险操作岗位必

须遵循权力分散、相互制约、权限最小化的原则,并定期执行人员轮

岗。在员工离职时及时终止其所有访问权限。设置了主机及系统启动

桌面安全防控措施,严禁多人同时具有同一用户的使用权限。

    (2)制定了网络管理办法,公司网络划分为办公网、业务网和

金融专网,网络 IP 地址由信息科技部按照网络分离原则统一规划,

公司通过自动监控系统监控网络系统的运行状况,公司业务网和金融

专网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严禁擅自变更和非法接入,对不同权限的

口令进行分类管理。

    (3)制定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对信息系统和系统运维人

员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公司信息系统问题管理、变更管理、补丁管理、

事件管理、配置管理、日志管理、性能和容量管理,对信息系统存在

问题及时记录,相关变更申请严格审批,禁止非授权人员修改日志信

息,有效的运维机制为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提供保证。目前信息系

统运行安全平稳

    (四)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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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管理规程》、《大同煤

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管理办法》、《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稽核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流程,内部

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风险可控。

    三、 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3,238,042,256.85

元,所有者权益 6,413,114,502.49 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5,778,938,953.30 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62,533,992.17 元,

利润总额 497,981,629.09 元,净利润 395,412,326.04 元。

    (二)管理情况

    同煤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近三年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监管要                         是否满足
     指标名称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求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0%         19.96%   18.33%       是
                               7
拆入资金比率            ≦100%       7.35%    3.12%       是

不良资产率              ≦4%           0%       0%        是

不良贷款率              ≦5%           0%       0%        是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100%     100%       是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100%     100%       是

担保比率                ≦100%       58.31%   98.43%      是

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
                        ≦40%        11.57%   24.97%      是
总额比率

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
                        ≦30%        8.85%    9.36%       是
比率

自有固定资产比率        ≦20%        0.69%    0.74%       是

流动性比率              ≥25%        50.72%   26.92%      是

       四、 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严格按照与财务公司签署的

金融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金融服务协议约定: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财务

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6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1 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 1,587,324,855.21 元,

2021 年末贷款余额 116,500,000.00 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

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并且财务公司给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

台和信贷资金支持。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及信贷头寸不足而延期支

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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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自开业以来按照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

规范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

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晋能控股山西电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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