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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在2021年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
出发,忠实独立履行职责,谨慎勤勉行使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了公司2021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提出了中肯建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出席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姓名       事会次数

 胡俞越        13              13               0              0
 余春宏        13              13               0              0
 吕益民        13              13               0              0

   每次会议前,我们均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各自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分析和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与专项说明;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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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并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较好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客观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
用。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重要事项未
提出异议,会上对各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三、发表专项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我们参与讨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在认真了解情况、
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后,对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在2021年2月3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上,就增补公
司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1年2月8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上,就公司对
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上,就公司
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上,就公司
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上,就公司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关联交易、关联存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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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意见。
    6.在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上,就公司
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21年7月2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上,就公司对
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21年8月4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上,就公司对
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在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上,就公司
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在2021年9月2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上,就公司
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在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上,就公
司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在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上,就公
司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事项、高管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在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上,就公
司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能够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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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认真听取公司有关情
况的汇报,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
及时掌握公司面临的经济形式、行业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的进度
等内部动态信息,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资料,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驶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我们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交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
解,为公司风险管控、战略发展、科学决策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其他履职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胡俞越   吕益民   余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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