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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电力: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付息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2 临─022
债券代码:133016    债券简称:21 晋控 Y1
债券代码:133095    债券简称:21 晋控 Y2
债券代码:133210    债券简称:22 晋控 Y1
债券代码:133246    债券简称:22 晋控 D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3.债券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
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6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
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为准;
     4.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晋控 Y1”持有人。
    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发行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将
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2022 年 6 月 11 日为法定节假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支付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到 2022
年 6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 晋控 Y1”(代码:133016)。
    4.发行总额:人民币 3.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
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 3 年);发行人不行使
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深证函[2021]319 号。
    8.债券利率:7.5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7.50 元。
    10.起息日:2021 年 6 月 11 日。
    1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 6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
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12.兑付日: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情况下,兑付
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情况下,兑付日以发行人公告为准。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

﹝2021﹞1445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在
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
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 晋控 Y1”的票面利率为 7.50%,每 1 手“21 晋控
Y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5.0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人民币 60.00 元;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5.00 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2 年 6 月 13 日(2022 年 6 月 11
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2 年 6 月 13 日(2022 年 6 月 11
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晋
控 Y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
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
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
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
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
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
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示范区晋阳街南一条 10 号 1 幢-1-22 层
    法定代表人:刘文彦
    联系电话:0351-7785890
    传真:0351-7785500
    有关经办人员:高健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楼
      联系电话:0755-83936860
      传真:0755-82912907
      有关经办人员:孙泽昊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