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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电力:独立董事意见书2023-02-23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
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听取有关汇报后,就会议相关内
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议案》。根据公司所
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晋能控股山
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
会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在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议和表决的过
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
程序合法、合规。
    2、经审阅各位候选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同意董事会聘任师李军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彦军先生、康成先生、郝美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郝建成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王晓华
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3、上述受聘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决策、监督、
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薛建兰    樊燕萍    栾   华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