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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电力: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3 临─015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
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永续中票。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永续中票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
    2.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永续中票期限不超过 5+N 年,依照市场情况
适当调整。
    4.发行利率
    根据各期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
终确定。
    5.主承销商选择
    本次永续中票由中信银行作为主承销商。
    6.承销费率确定
    承销费率不超过 0.30%/年。
    7.担保方式
    本次永续中票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
情况确定。
    8.发行方式
    本次永续中票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
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
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
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允许的其他用途,以优化债务结
构和补充营运资金等。
    10.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方式具体
视情况而确定。
    11.主承销商义务
    主承销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勤勉尽责、
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有关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
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
发行永续中票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
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
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
息、偿债保障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
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永续中票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还本付息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
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
    4.如发行永续中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
行永续中票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6.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永续中票
发行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
失信机构。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