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将提交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我们认为,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 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德忠 郑洪涛 唐海燕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