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1
中核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
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审阅张国伟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
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交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一致同意聘任张国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姜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选举张国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审阅张国伟先生的个人简历,张国伟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一致同意选举张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核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德忠
郑洪涛
唐海燕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