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1
中核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认真审阅彭新英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彭新英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
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选举彭新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认真审阅张国伟、吴辉、柳建培、蒋琦、陆振学的简历和相关资料,上述人员均具
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张国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辉先生、柳建培先生、蒋琦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吴辉先生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陆振学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三、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认真审阅陆振学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陆振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中核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陆振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关于公司部分存货处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存货处理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存货处置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同意本次部分存货处置。
(以下无正文)
中核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德忠
郑洪涛
唐海燕
二○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