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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科技: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30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涉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

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

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名单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

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4、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5、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制订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

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

计划的考核目的。

    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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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8、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
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张清旭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
务。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武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经审阅武健先生的个人简历,武健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一致同意武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吴辉先生因临近退休辞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不在公司
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公司总会计师陆振学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总会计师职务,继续担任
董事会秘书职务。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龙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总工程师,聘任匡小兰女士为总会计师。我们认为:
    1.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上述聘用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
完全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
惩戒,亦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相关人员的聘任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龙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匡小兰女士为
总会计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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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郑洪涛

                                            王德忠

                                            唐海燕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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