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涉及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0 年高管绩效考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管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严格按照《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办法(2020 版)》制度执行,经审核,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
2、在董事会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2、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
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3、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3、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商业惯例,合规合法,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按规范正常履行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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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郑洪涛
王德忠
唐海燕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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