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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2019-02-26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9-0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
租赁”)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北京仲
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并于 2018 年 10 月收到《关于(2018)经仲案字第 3388 号
仲裁案受理通知》,仲裁庭于近日对该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将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原告):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被告一):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被告二):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受理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3、仲裁标的:到期未支付及未到期租金、律师费、仲裁费、违约金等合计 3.08 亿
元。
    4、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15 日,新兴际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租赁”)与海航集
团有限公司及海航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海航”)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
租赁合同本金金额 4.5 亿,三年期,按季度支付租金。
    鉴于海航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到期租金,2018 年 8 月新兴租赁向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前保全,请求冻结海航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 75,069,403.76 元
的财产,或者查封、冻结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9 月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京 01 财保 110 号】,支持新兴租赁的仲裁前财
产保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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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仲裁请求
    裁决海航向新兴租赁支付到期未支付及未到期租金、违约金、仲裁费、律师费等合
计人民币 3.08 亿元。

    二、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已开庭审理,目前尚未裁决。

    三、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仲裁及执
行程序,尽快督促海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由于本案件尚无裁决结果,其对公司财务状
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18)京 01 财保 110 号《民事裁定书》
    2、关于(2018)经仲案字第 3388 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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