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兴铸管: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000778       证券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21-49
债券代码:112934       债券简称:19 新兴 01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年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6日,凡在2021
年7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2021
年7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将于2021年7月19日支付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
度”)的利息。根据《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新兴01(112934)
    3、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
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

                                      1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8%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7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
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情况:无。
    11、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
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2、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9新兴01”的票面利率为3.98%,每手“19新兴01”(面
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1.8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9.8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16日
    2、除息日:2021年7月19日
    3、付息日:2021年7月19日

                                    2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7月17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
新兴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3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同波
地址:河北省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联系人:赵文燕、王新伟
电话:0310-5792011
传真:0310-5796999

2、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方斯禾、王世伟
联系电话:010-56513193
3、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方斯禾
联系电话:010-56513193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