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派神: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4-01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毛实业”)财务报表,
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希会
审字(2019)137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三毛实业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专
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三毛实业编制了后附的专项说明。设计、执
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专项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三毛实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
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
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
上,我们对专项说明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三毛实业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
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
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三毛实业披露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专项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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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强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雪梅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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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的专项说明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度发生以下财务报告更正
事项。本公司已对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并对 2018 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现将财务报告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 财务报告更正原因说明
本公司在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时,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
入留存收益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出现填报错误,本公司对上述错报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 更正的具体项目
1、2018 年合并财务报表更正的项目
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资本公积 1,091,802,054.29
盈余公积 34,842,227.64
未分配利润 1,272,088,780.73 145,444,498.80
2、2017 年合并财务报表更正的项目
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资本公积 537,695,584.18 1,858,461,074.53
未分配利润 1,228,867,815.24 -91,897,675.11
特此说明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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