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 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关于继续为控 股子公司—武汉中商徐东平价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其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徐东平价广场有限公司需要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 稳定发展,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 独立董事:王宗军、徐涤宇、谢获宝 201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