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8-06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 2015-013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221,69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8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8 月 1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8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9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0*****234 武汉市侨亚商社
3 08*****562 浙江省嵊州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 号中商广场写字楼 46 楼
咨询电话:027-87362507
传 真:027-87307723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