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议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选举的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合法。 3、同意董事长人选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经营者2014年薪酬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经营者 2014 年薪酬兑现方案符合上述规定。 独立董事:汪海粟、赵家仪、谢获宝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