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1-11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 2017-002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9
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
南路9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郝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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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合称“股
东”)为10人,代表股份103,828,8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1,221,698的41.3296%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
股东”)为9人,代表股份20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0%);
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3人,代表股份103,712,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28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7人,代表股份11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6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关于制订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
同意103,777,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5%;反对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5%;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9人,代表股份数201,100股。同意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74.4406%;反对5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594%;
弃权0股。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关于增补张万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现场和网络):
同 意 103,772,4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457 % ; 反 对
5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9人,代表股份数201,100股。同意14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71.9543%;反对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540%;
弃权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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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恺、林玲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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