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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中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3-18  

						                                                武汉中商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
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汪海粟,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价值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悦
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起出任
公司独立董事。
    赵家仪,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有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中策知识产
权研究院研究员。2015年9月起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获宝,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市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雄韬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起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备注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谢获宝          7           6            1               0
 汪海粟          7           7            0               0
 赵家仪        7             7            0               0
   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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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次)             出席(次)
        谢获宝                          1                            1
        汪海粟                          1                            1
        赵家仪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 次会议、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了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我们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
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积极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董事提名、股权
转让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在 201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们对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我们
对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商百货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为母公司提
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我们对公
司经营者 2015 年薪酬兑现方案、聘任副总经理、向工商银行增加融资额度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上,我
们对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制订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6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参加了 2016 年审计委员会全部会
议,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情
况、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
并最终形成决议。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公司、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担任公司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参加了 2016 年提名及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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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就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
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3、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我们参加了 2016 年战略委员会全部会议,就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政府征收资产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2016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了公司经营管理
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利用召开会议、节假日在武汉地区实地考察了公司当
地部分门店经营情况;另外,每次现场会议结束后,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座谈,
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我们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
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
法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
    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掌握中国
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各种培训。通过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
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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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任期内,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充
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
决策提供参考性的意见,从而不断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最后,我们对
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6 年度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
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汪海粟、赵家仪、谢获宝


                                              2017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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