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18
武汉中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
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 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16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务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情况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人
资格以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时,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依法行使法律和
股东赋予的权利,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内容
2016度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5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等4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于 2016 年 3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 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6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6年度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8 月 27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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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6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于 2016 年 10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5、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议于2016年12 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于 2016 年 12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地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2016 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
项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审核检查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的资料,对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
作规范,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
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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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商广场三期建设项目(省幼师391号资产)专班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开
发方案与进度,对省幼师地块的拆迁方案、规划补偿措施和地块现状进行多次协调
沟通。
报告期内,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公司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山
路341号资产(包括8,872.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公司召开临时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的议案》,并与武汉市武昌区房屋
征收管理办公室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框架协议》,拟定上述资产的征收补偿总
额为人民币42,200万元,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向公司预付部分补偿款
人民币20,000万元,签订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另行支付剩余征收补偿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出具正式评估
报告并签订正式协议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已收到预付部分补偿款人民币
20,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项预收补偿款不作为2016年度收入
确认,因此不对公司2016年净利润产生影响。
此项资产出售定价原则以双方协商、评估价为基础,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合理,
不存在内幕交易。
4、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情况,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 确保了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
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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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
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较真实的反映公司
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
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
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公司对定期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
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2017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2017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列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财务监督为
核心,通过检查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内控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2017 年监
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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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
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
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的监督,防止损害公司
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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