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并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2017-06-02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 临 2017-008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
政府征收资产并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并签署<房屋征收
补偿协议>的议案》。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武汉市武昌区紫金片旧城改造的需要,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征收公司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41号资产(包括8,872.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
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的议案》,并于与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
公室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框架协议》,约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武汉市政府意见,经双方协商,暂定上述资产的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42,200
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待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并签订正式协议
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刊登于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详见《关于同意
政府征收资产的公告》(临2016-019号)。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框架协议》
约定,公司已收到预付的部分征收补偿款20,000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该项预收补偿款未作为2016年度收入确认)。
经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公司拟与武汉市
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补偿金额
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项
目,征收补偿款定为人民币 44,087 万元。
2、定价依据
为保证此次征收资产事项定价公允,征收标的在经评估机构评估基础上,双
方协商,拟定房屋、附属设施等补偿费合计为人民币 44,087 万元。
3、付款方式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框架协议》的约定,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
公室已预付征收补偿款 20,000 万元。
本《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公司履行完法定程
序后生效,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自本协议生效后 3 日内向公司支付
20,000 万元,余款在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完成相关流程后 7 日内
支付。
二、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补偿项目: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 341 号房屋、附属设施以及与该房
屋征收工作相关的其他补偿项目。
2、补偿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42,200 万元。
3、定价依据:征收资产在经评估机构预评估基础上,双方协商,拟定房屋、
附属设施等补偿费合计为人民币 42,200 万元。
4、付款方式: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框架协议》签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向公司预付部分补偿款人民币 20,000 万元;签订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后另行支付剩余征收补偿款。
三、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市武昌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公司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 341 号
资产,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减少,但出售资产收回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
构。如果该项交易完成,预计增加本年度公司净利润 29,000 万元。
公司 2016 年 12 月 23 日刊登的《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的公告》(临 2016
-019 号)其它内容不变。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征收,既能满足武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需要,又
能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收回部分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平稳
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