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控股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商鹏
程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销品茂”)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内容:武汉销品茂向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团结集
团”)返还位于武汉销品茂西南角面积为7,662.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
土地使用证编号“武国用(2010)第308号”)
近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销品茂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0106民初12956号)。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武汉销品茂送交的团结集团起诉武汉
销品茂关于返还位于武汉销品茂西南角面积为7,662.2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的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的传票(详见2018年10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临2018-020)。2019年11月21日由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2019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法院开庭传票,通知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并于2019年5月8日再次开庭。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19年5月30日, 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鄂0106民初12956号),判
决内容为:武汉销品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协助团结集团将坐落于武汉市
武昌区徐东大街18号武汉销品茂西南角面积为7,662.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武国用(2010)第308号”)变更登记至团结集团名下;本案
诉讼费由团结集团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西南角地块未进入武汉销品茂的帐目,武汉销品茂从未对该地块及地块上
住户行使、承担过任何权责,不会影响武汉销品茂独立经营能力和资产的完整
性。并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上述遗留问题,有利于武汉销品茂资产明晰,有
利于该地块实施城中村改造,将对武汉销品茂的外围环境有明显改善作用。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已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
披露。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18鄂0106民初12956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