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04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居然
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相关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对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材料详
实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就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跃红、王永平、王峰娟、陈健
2020 年 11 月 2 日